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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(组织部、人才处)

  组织人事处是学院的党政管理机构,负责统筹协调学院人事(工会和团委)工作。主要承担机构编制、干部任免、劳资、师资、政审、社会保险、教育培训、技术职称、人事档案管理、人事统计、考勤、奖惩、考核、人才队伍建设、运动员保障工作等。

  1.贯彻执行上级人事管理的政策、法规,按照学院要求制定人事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  2.负责学院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工作。

  3.负责办理干部任免、人员调动、晋升聘任、解聘辞聘、公开招聘等工作。

  4.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的调整、晋级、核发;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的缴纳;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、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、病故(死亡)善后处理。

  5.负责教职工培训和人才引进,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,各类人员出国(境)的审查。

  6.负责人员调配及办理辞退、辞职、自动离岗等相关手续。

  7.负责教职工考勤、奖惩、各类假期的审批和备案;负责院管干部及工人的年度考核。

  8.负责教职员工人事档案及业务档案的管理。

  9.负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、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审核、技术工人考工定级。

  10.负责退役运动员保障、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、退役运动员自主安置、运动员教育资助金等工作。

  11.做好工会、团委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
  12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